项目概况:
南京市鼓楼生态环境局2026年长江排口等溯源监测及相关应急保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6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1 项目编号:1802-******3LDY
1.2 项目名称:2026年长江排口等溯源监测及相关应急保障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1.5 最高限价:45万元人民币
1.6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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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 |
采购预算 (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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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长江排口等溯源监测及相关应急保障项目 |
1)定期对鼓楼区内长江入河口排口进行溯源监测,形成排口的长效管理机制;2)定期对国省控断面等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3)做好区域内的环境应急等服务保障工作。 |
45 |
1.7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截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附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气、声、土壤等环境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点0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612室
3、方式: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磋商文件购买事宜
4、售价:100元人民币/******银行汇款方式购买采购文件,付款时并注明采购编号,供应商将付款截图发至指定邮箱(******)。
5、联系人:李沁原(标务助理)联系电话:******,邮箱:******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626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626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注:下载打印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起至开标前。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供应商须以公对公形式办理汇款,并备注项目编号,同时将汇款凭证及相关参与项目信息电邮至******,以便我司能及时登记领购信息。
4、购买采购文件款汇款地址:
(1)开户名:******有限公司
(2)开户行:******银行南京白下支行
(3)账 号:************117
5、本次磋商执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令》、《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20)46号令》、《苏财购〔2020〕52号》、《财库(2004)185号令》(节能环保)、《苏财购〔2022〕45号》、《苏财购[2025]62号》
6、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同时提供电子介质文件1份(仅支持U盘形式,内容须为响应文件签字且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响应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街道姜家园22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612室
联 系 人:李沁原〔标务助理〕、丁一〔标务员〕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